关于转发《惠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甄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惠东财采购函〔2024〕14号)
来源:惠东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13 14:23:37
各镇人民政府,平山、大岭街道办事处,巽寮、港口、九龙峰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甄别工作的通知》(惠财采购函〔2024〕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主管预算单位汇总本部门的排查情况,于8月19日前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情况表盖章扫描版(见附件2)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hdxczjzfcgjgg@huidong.gov.cn),排查无相关情况仍需零上报。
附件:1.惠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甄别工作的通知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情况表
惠东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1 : 惠东财采购函〔2024〕14号关于转发《惠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甄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zip